京沪高铁廊坊、沧州西等6个车站试行电子客票业务

发布时间:2019/11/27 11:34:18

    从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北京铁路局”)获悉,自11月26日零时起,京沪高铁线北京铁路局管内北京南至德州东段间北京南、天津西、廊坊、天津南、沧州西、德州东6个站试点实施电子客票业务。
  
  此次实施电子客票业务的列车为铁路12306网站(手机APP)和试点车站(不含客票代售点)发售的旅客上车站、下车站同在京沪高铁线区段内的动车组列车。试点车站办理区段内动车组列车售票(含退票和改签)、实名制验证、进出站验票时实行电子客票。
  
  旅客在售票窗口购买电子客票。
  
  实行电子客票后,旅客在以上线路购票、进站乘车、退改签等流程,将发生一些变化:
  
  通过12306网站(含手机客户端)购票的旅客,可自行打印或下载购票信息单;旅客通过互联网购买试点车次电子客票时,支付成功页面将提示“您本次购买的车票是电子客票,无需换取纸质车票,请乘车人持购票身份证件检票乘车。”
  
  旅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可自动识读证件时,可凭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通过自助闸机完成实名制验证、进出站检票手续;旅客持户口本等不可自动识读证件时,可凭购票时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通过人工通道完成实名制验证、进出站检票手续。
  
  旅客乘车时,须按购票信息显示的车厢号和座位号就座,遇列车工作人员查验车票时,旅客应出示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。
  
  如需改签、退票,使用电子支付方式购票的旅客,可通过12306网站或车站指定窗口办理改签、退票手续;使用现金方式支付或已打印报销凭证的旅客,须到车站指定窗口办理。如需报销凭证,可于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30日内,凭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到车站售票窗口(含自动售取票机、代售点窗口)打印;超过30日的,可联系铁路12306客服中心办理。